首页 / 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第五十三条独立法条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三条任何机构和个人泄露挂牌公司内幕信息,或者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股票及其他证券品种,中国证监会依照《证券法》有关规定处罚。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