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二条

为挂牌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出具专项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人员,违反《证券法》、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中国证监会依照《证券法》有关规定处罚。

制定机关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