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行政执法办法第十一条

第二章 处理和调解程序

第十一条

在侵犯布图设计专用权纠纷的处理过程中,专利复审委员会对该布图设计专用权启动撤销程序的,行政执法委员会可以根据情况需要决定是否中止处理程序。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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