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关于印发《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的通知 / 第五十三条独立法条关于印发《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五十三条第五章 附则第五十三条地方、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可按照本办法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或修订本地方、本系统的科技伦理审查办法、细则等制度规范。科技类社会团体可制定本领域的科技伦理审查具体规范和指南。制定机关科技部等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