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四十四条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四条
单位应在纳入清单管理的科技活动获得伦理审查批准后30日内,通过国家科技伦理管理信息登记平台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科技活动实施方案、伦理审查与复核情况等,相关内容发生变化时应及时更新。
- 制定机关
- 科技部等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四章 监督管理
单位应在纳入清单管理的科技活动获得伦理审查批准后30日内,通过国家科技伦理管理信息登记平台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科技活动实施方案、伦理审查与复核情况等,相关内容发生变化时应及时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