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关于印发《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的通知 / 第三十八条独立法条关于印发《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三十八条第三章 审查程序 / 第五节 应急程序第三十八条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应加强对应急审查的科技活动的跟踪审查和过程监督,及时向科技人员提供科技伦理指导意见和咨询建议。制定机关科技部等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