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二十九条

第三章 审查程序 / 第四节 专家复核程序

第二十九条

复核专家组应按照以下重点内容和标准开展复核:

(一)初步审查意见的合规性。初步审查意见应当符合我国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有关规定和科技伦理要求。

(二)初步审查意见的合理性。初步审查意见应当结合技术发展需求和我国科技发展实际,对科技活动的潜在伦理风险和防控措施进行全面充分、恰当合理的评估。

(三)复核专家组认为需要复核的其他内容。

制定机关
科技部等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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