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二十七条
第三章 审查程序 / 第四节 专家复核程序
第二十七条
申请专家复核的,科技活动承担单位应组织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和科技人员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一)本办法第九条所列材料;
(二)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初步审查意见;
(三)复核组织单位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 制定机关
- 科技部等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三章 审查程序 / 第四节 专家复核程序
申请专家复核的,科技活动承担单位应组织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和科技人员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一)本办法第九条所列材料;
(二)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初步审查意见;
(三)复核组织单位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