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二十四条
第三章 审查程序 / 第三节 简易程序
第二十四条
简易程序审查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规定调整为会议审查,适用一般程序:
(一)审查结果为否定性意见的;
(二)对审查内容有疑义的;
(三)委员之间意见不一致的;
(四)委员提出需要调整为会议审查的。
- 制定机关
- 科技部等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三章 审查程序 / 第三节 简易程序
简易程序审查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规定调整为会议审查,适用一般程序:
(一)审查结果为否定性意见的;
(二)对审查内容有疑义的;
(三)委员之间意见不一致的;
(四)委员提出需要调整为会议审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