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关于印发《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的通知 / 第二十一条独立法条关于印发《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二十一条第三章 审查程序 / 第二节 一般程序第二十一条多个单位合作开展科技活动的,牵头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建立科技伦理审查协作与结果互认机制,加强科技伦理审查的协调管理。制定机关科技部等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