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八条
第三章 审查程序 / 第二节 一般程序
第十八条
申请人对审查决定有异议的,可向作出决定的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申诉理由充分的,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应按照本办法规定重新作出审查决定。
- 制定机关
- 科技部等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三章 审查程序 / 第二节 一般程序
申请人对审查决定有异议的,可向作出决定的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申诉理由充分的,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应按照本办法规定重新作出审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