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虚假诉讼犯罪惩治工作的意见第二十七条
第六章 协作机制
第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通过定期开展法治宣传、向社会公开发布虚假诉讼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等形式,增强全社会对虚假诉讼违法犯罪的防范意识,震慑虚假诉讼违法犯罪。
- 制定机关
-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六章 协作机制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通过定期开展法治宣传、向社会公开发布虚假诉讼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等形式,增强全社会对虚假诉讼违法犯罪的防范意识,震慑虚假诉讼违法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