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虚假诉讼犯罪惩治工作的意见 / 第十三条独立法条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虚假诉讼犯罪惩治工作的意见第十三条第三章 线索移送和案件查处第十三条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公安机关的刑事立案实行监督。人民法院对公安机关的不予立案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建议人民检察院进行立案监督。制定机关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