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三十条

第三十条

上市公司应当建立完善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制度,按照交易所业务规则持续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制定机关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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