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二十九条

第二十九条

上市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百分之二十。

制定机关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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