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通航建筑物运行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三条

国际、国境河流上的通航建筑物运行,按照我国与签约国签订的协议管理。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