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航建筑物运行管理办法 / 第四十三条独立法条通航建筑物运行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七章 附 则第四十三条国际、国境河流上的通航建筑物运行,按照我国与签约国签订的协议管理。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