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第五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财产保险公司应当依据本办法的规定向银保监会或其省一级派出机构申报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审批或者备案。财产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不得申报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审批或者备案。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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