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 / 第四条独立法条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财产保险公司应当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银保监会的有关规定制订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并对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承担相应的责任。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