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第三章 审批和备案

第二十二条

在共保业务中,其他财产保险公司可直接使用首席承保人经审批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无需另行申报。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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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