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办法 / 第十二条独立法条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二章 准备金的种类及评估方法第十二条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是指为保险事故已经发生并已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保险公司尚未结案的损失而提取的准备金。制定机关银保监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