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 / 第二十三条独立法条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三章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程序第二十三条转让企业国有产权取得 的净收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制定机关财政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