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

第三章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程序

第二十三条

转让企业国有产权取得 的净收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制定机关
财政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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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