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六十五条

第八章 监督管理

第六十五条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建立监管联动机制,通过监管联动会议、信息共享等形式与巡视机构、纪检监察机关、其他金融管理部门、外部审计机构等进行联动和沟通。

制定机关
金融监管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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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六十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