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五十六条
第七章 激励约束
第五十六条
出口信保公司应当结合业务发展、风险管理需要和人员结构、薪酬水平等因素,建立健全科学的人才规划、招聘、培养、评估、激励和使用机制,逐步建立市场化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确保人员素质、数量与业务发展速度、风险管理需要相适应。
- 制定机关
- 金融监管总局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七章 激励约束
出口信保公司应当结合业务发展、风险管理需要和人员结构、薪酬水平等因素,建立健全科学的人才规划、招聘、培养、评估、激励和使用机制,逐步建立市场化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确保人员素质、数量与业务发展速度、风险管理需要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