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五十一条

第六章 偿付能力管理

第五十一条

出口信保公司应当按照监管要求准确计算偿付能力充足率,持续评估自身风险状况,按时、准确将偿付能力风险综合评级有关数据和信息报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制定机关
金融监管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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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五十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