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三十六条

第五章 内部控制

第三十六条

出口信保公司应当建立由董事会负最终责任、高级管理层直接领导、内控职能部门统筹协调、内部审计部门检查监督、业务单位负首要责任的分工明确、路线清晰、相互协作、高效执行的内部控制组织体系。

制定机关
金融监管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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