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 第十三条独立法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三条第三章 公司治理第十三条董事出现离职、调任或退休等不适合继续履职情况的,由董事会及时提请派出单位确定继任人选。制定机关金融监管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