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林木种子质量管理办法 / 第十七条独立法条林木种子质量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十七条在贮藏期间,种子库的管理者应当定期检查检验,及时记载温度、湿度、霉变和病虫害情况,发现问题应当及时采取措施,确保贮藏期间林木种子的质量。制定机关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