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林木种子质量管理办法 / 第十三条独立法条林木种子质量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三条林木种子标签的格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主管部门统一规定,由生产者和经营者依照规定的格式印制使用。制定机关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