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央企业应急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

第二章 工作责任和组织体系

第七条

中央企业应当认真履行应急管理主体责任,贯彻落实国家应急管理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建立和完善应急管理责任制,应急管理责任制应覆盖本企业全体职工和岗位、全部生产经营和管理过程。

制定机关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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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企业应急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