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央企业应急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八条

第五章 监督与奖惩

第三十八条

中央企业参与突发事件救援遭受重大经济损失的,国资委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给予国有资本预算补助,并在当年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中酌情考虑。

制定机关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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