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央企业应急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

第五章 监督与奖惩

第三十五条

国资委组织开展中央企业应急管理工作的督查工作,督促中央企业落实应急管理有关规定,提高中央企业应急管理工作水平,并酌情对检查结果予以通报。

制定机关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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