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央企业应急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六条

第三章 工作要求

第二十六条

中央企业应当建立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突发事件发生后,要立即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报告,并按照要求向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国资委报告,情况紧急时,可直接向国务院报告。信息要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制定机关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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