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央企业应急管理暂行办法 / 第二十四条独立法条中央企业应急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三章 工作要求第二十四条中央企业应当充分发挥保险在突发事件预防、处置和恢复重建等方面的作用,大力推进意外伤害保险和责任保险制度建设,完善对专业和兼职应急队伍的工伤保险制度。制定机关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