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农业部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 第二条独立法条农业部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二条第二条本办法考核对象为各省(区、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部会同环境保护部组织实施考核工作。制定机关农业部 环境保护部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