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农业部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条

第十条

对未通过年度考核的省(区、市),农业部会同环境保护部约谈省(区、市)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有关负责人,提出整改意见。

制定机关
农业部 环境保护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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