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农业部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一条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的决策部署,强化地方人民政府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责任,根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7〕48号),制定本办法。
- 制定机关
- 农业部 环境保护部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的决策部署,强化地方人民政府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责任,根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7〕48号),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