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关于印发《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 / 第四十七条独立法条关于印发《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第四十七条第六章 附则第四十七条本办法由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和国务院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制定机关应急管理部 财政部 金融监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