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安责险的赔偿范围包括被保险人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依法应负的从业人员人身伤亡赔偿,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赔偿,及相关事故抢险救援、医疗救护、事故鉴定、法律诉讼等费用。

制定机关
应急管理部 财政部 金融监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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