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危险废物出口核准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条

禁止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危险废物出口核准通知单。

制定机关
生态环境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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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出口核准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