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三十一条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1995年11月1日原人事部发布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人核培发〔1995〕131号)同时废止。

制定机关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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