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 / 第三十一条独立法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五章 附则第三十一条本规定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1995年11月1日原人事部发布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人核培发〔1995〕131号)同时废止。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