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清洁生产审核办法 / 第五条独立法条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第五条第一章 总 则第五条清洁生产审核应当以企业为主体,遵循企业自愿审核与国家强制审核相结合、企业自主审核与外部协助审核相结合的原则,因地制宜、有序开展、注重实效。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