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清洁生产审核办法 / 第四十条独立法条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第四十条第六章 附 则第四十条本办法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原《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6号)同时废止。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