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清洁生产审核办法 / 第三十八条独立法条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第三十八条第六章 附 则第三十八条本办法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环境保护部负责解释。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