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清洁生产审核办法 / 第二十四条独立法条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第二十四条第四章 清洁生产审核的组织和管理第二十四条自愿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如需评估验收,可参照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相关条款执行。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