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第十九条

第四章 清洁生产审核的组织和管理

第十九条

有关部门以及咨询服务机构应当为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保守技术和商业秘密。

制定机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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