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清洁生产审核办法 / 第十四条独立法条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第十四条第三章 清洁生产审核的实施第十四条清洁生产审核程序原则上包括审核准备、预审核、审核、方案的产生和筛选、方案的确定、方案的实施、持续清洁生产等。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