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八条
第二章 型式批准
第八条
外商或者其代理人向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申请型式批准,必须递交以下申请资料: (一)型式批准申请书; (二)计量器具样机照片; (三)计量器具技术说明书(含中文说明)。
- 制定机关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二章 型式批准
外商或者其代理人向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申请型式批准,必须递交以下申请资料: (一)型式批准申请书; (二)计量器具样机照片; (三)计量器具技术说明书(含中文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