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第七条

第二章 规划编制

第七条

农业农村部负责牵头组织制定全国农田建设规划,报经国务院批准后实施。省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根据全国农田建设规划,研究编制本省农田建设规划,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实施,并报农业农村部备案。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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