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审计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