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关于印发《商用密码领域违法线索投诉举报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第三条独立法条关于印发《商用密码领域违法线索投诉举报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三条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投诉举报,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密码管理部门反映各类涉嫌违反商用密码领域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行政规范性文件线索的行为。制定机关国家密码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